归纳法 · 1 课
一课走完:求公义的审判
一章一课。诗 7 篇是大卫被人追赶、诬告时向神申诉的“流离歌”,用法庭语言写成:先投靠(1-2),再自我起誓(3-5),然后请神坐上审判席(6-11),描写恶人自掘陷坑(12-16),最后称谢(17)。带查者要帮大家看见:诗人求的不是“替我出气”,而是“按公义判断”,连自己也交出去被察验。
能指出 7:3-5 的“若……就任凭”自我起誓;能说明 诗 7:6-11 神作审判官的画面;能描述 诗 7:14-16 恶人“怀胎—生产—掉坑”的自食其果;能说出本篇与诗 3-6 篇(大卫受逼迫)的关系。
被冤枉时不急着自证、报复,而是先让神察验自己,再把公道交托给神。
本周把一件“我被冤枉”的事写成一段向神的申诉,先照 诗 7:3-4 问自己有没有亏欠,再照 诗 7:17 写一句感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