‹ 民数记
民数记 35 章 · 查经

归纳法 · 1 课

民数记 35 章

一课走完:逃城与流血

整章主旨利未人没有支派的地业,神却吩咐各支派把四十八座城连郊野给他们,其中六座作逃城,「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」。律法细分故杀与误杀:故杀人的「必被治死」,不可收赎价;误杀人的由会众审判后住在逃城,「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」才能回家。因为「血是污秽地的」,而神说「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」。

一章一课。本章是公义与怜悯并存的社会法:凶手必须受罚,但无心之失不该被报血仇的人一遇见就杀。钥匙在 35:34——地要保持洁净,因为神住在其中。逃城与大祭司之死常被读成指向基督,这是 B 级的预表连结;死刑在今天社会是否适用,是敏感议题,放 C 级并列。

民 35:1-8给利未人四十八座城事奉者散居各支派
民 35:9-15设立六座逃城误杀的人有处可逃
民 35:16-29分辨故杀与误杀审判要看心与手
民 35:30-34见证、赎价与地的洁净流血污秽神所住之地
第 1 课 · 民数记 35:1-34

逃城:误杀的人往哪里逃

主旨句

利未人没有支派的地业,神却吩咐各支派把四十八座城连郊野给他们,其中六座作逃城,「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」。律法细分故杀与误杀:故杀人的「必被治死」,不可收赎价;误杀人的由会众审判后住在逃城,「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」才能回家。因为「血是污秽地的」,而神说「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」。

三层目标

知道

能说出利未城与逃城的数目、故杀与误杀的判别方式、误杀者何时可回家,以及 民 35:33-34 的理由。

感受

从把公义与怜悯对立,转向看见神同时看重生命的尊贵和对无心之失的保护;并对自己能“逃往”的避难所心存感恩。

去做

本周在一件你曾经伤害过人(哪怕是无意的)的事上,主动去认错或弥补;若你是受伤的一方,求神帮你分辨“故意”与“无心”,不以报血仇的心对人。

结构

民 35:1-8各支派按地业多少,把四十八座城连郊野给利未人,其中六座为逃城;郊野从城根量一千肘,四面各二千肘。利未人没有整块地业,却散居全地;逃城也因此分布各处。
民 35:9-15过约但河后分出六座逃城,河东三座、迦南三座;以色列人、外人、寄居的误杀人都可逃入,等在会众面前听审判。逃城不是赦免罪犯,是让审判先于报复。
民 35:16-29用铁器、石头、木器打死人,或因怨恨推倒、埋伏扔物致死,是故杀,报血仇的要杀他;无仇无意而致死,会众审判后救他归入逃城,住到大祭司死;出了境外被杀,报仇的无罪。判断看工具、动机、有无仇恨;这是世世代代的律例。
民 35:30-34故杀须凭几个见证人;故杀者和逃城里的人都不可收赎价;血污秽地,非流杀人者的血地不得洁净;不可玷污神所住之地。全章的神学理由:神住在百姓中间。

流程

观察

带领提示观察题分三块:城的数目、故杀与误杀的分辨、最后的理由。
观察1以色列人要给利未人多少座城?其中几座是逃城?
预期共四十八座;其中六座逃城,另外四十二座依据 · 民数记 35:6-7
观察2各支派给利未人城邑的原则是什么?
预期「人多的就多给,人少的就少给」,按所承受为业之地给依据 · 民数记 35:8
观察3逃城设在哪里?哪些人可以逃进去?
预期约但河东三座、迦南地三座;「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,并寄居的」,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依据 · 民数记 35:14-15
观察4逃城的作用是什么?逃进去就算完了吗?
预期「作逃避报仇人的城,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」;还要「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」依据 · 民数记 35:12
观察5民 35:16-21 用哪些情形判断“故杀”?
预期用铁器、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或木器打死人;因怨恨把人推倒、埋伏扔物;因仇恨用手打人致死依据 · 民数记 35:16-21
观察6误杀人的要在逃城住到什么时候?若提早出城会怎样?
预期「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」;若出了逃城境外被报血仇的杀了,报血仇的「没有流血之罪」依据 · 民数记 35:25-28
观察7判故杀人死罪需要几个见证人?什么情况不可收赎价?
预期要凭几个见证人,「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」;故杀人的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;逃城里的人也不可收赎价让他在大祭司死前回本地依据 · 民数记 35:30-32
观察8为什么流人血的事这样严重?神给的最后理由是什么?
预期「血是污秽地的」,非流杀人者的血地就不得洁净;「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」依据 · 民数记 35:33-34

解释

带领提示第一题讲故杀与误杀背后的公义原则,A 级;第二题讲逃城与大祭司之死的预表,B 级;第三题处理死刑今日适用,C 级并列。
解释1神为什么要设立逃城,又同时规定故杀人的“必被治死”、不可收赎价?这显示神怎样看待人的生命?
预期创世记 9:6 说人是照神形像造的,流人血的人也必被人所流。生命属神,故意夺命不能用钱抵偿(民 35:31)。但神也保护无心之失者,不让私人报复先于审判(民 35:12、24)。公义与怜悯都出于同一位看重生命的神。A 级。依据 · 民数记 35:12, 民 35:31, 民 35:33; 创世记 9:6
解释2误杀人的要住在逃城“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”(民 35:25)才得自由。希伯来书 6:18 说我们“逃往避难所”。逃城与大祭司之死可以怎样指向基督?界线在哪里?
预期大祭司之死似乎带有了结罪债、释放被困之人的意义,基督作大祭司,一次死了,使逃向他的人得自由;希伯来书 6:18 用“逃往避难所”描写抓住盼望。但界线要清楚:逃城只保护误杀者,不保护故杀者,而基督却连故意犯罪的人也赦免;希伯来书 6:18 未直接提逃城。所以这是合理的预表延伸,不是新约明文解释。B 级。依据 · 民数记 35:25, 民 35:28; 希伯来书 6:18-20
解释335 章规定故杀者必被治死,且血污秽地要流杀人者的血才得洁净(民 35:33)。今天的基督徒应该怎样看待死刑?
预期理解并列:(1)支持说:创世记 9:6 早于摩西律法,是普世原则,罗马书 13:4 说执政者“不是空空地佩剑”,政府可施行死刑;(2)废除说:摩西律法是以色列神权国度的法律,基督的十字架已经承担了流血的罪,教会应倡导宽恕与改造,死刑易生冤案;(3)有限保留说:原则上可以,但须极严格的证据(参 民 35:30“几个见证人”)与公正程序,实际上宜极少使用。各宗派与国家立场不同,不宜定案。可以确定的是:生命宝贵,审判须公正、证据须充分,报复不能代替审判。C 级。依据 · 民数记 35:30-34; 创世记 9:6; 罗马书 13:4; 约翰福音 8:3-11

神学综合

带领提示收拢到“神住在其中的地,要以公义和怜悯守护生命”。
神学1民 35:34 说不可玷污所住之地,“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”。逃城、利未城、见证人、不可收赎价,这些条例怎样共同回应“神住在我们中间”这个事实?
预期(开放,引导方向)神住在哪里,那里的生命就有分量:流血不能用钱摆平,冤枉也不能凭一人的话定案,报复不能越过审判。利未人散居全地,使神的律法与逃城遍布各支派,人人能及时逃到。圣洁的神住在百姓中间,所以社会的司法也要反映他的公义与怜悯;最终,这样的神亲自成了罪人的避难所。依据 · 民数记 35:6, 民 35:12, 民 35:30-34

应用

应用1你心里有没有像“报血仇的人”那样,对某个伤害过你的人“一遇见就杀他”式的怒气?又或者你曾无意中伤害了别人,一直不敢面对?这周你可以怎样“逃到”神那里,并采取一个具体行动?
预期(示例)我弟弟两年前开车出事,让我父亲腿受了伤,虽然是意外,我一直不跟他说话。读完这章,我想这周约他吃一次饭,先告诉他我知道那是意外,并为自己的冷淡道歉。

平行经文

约书亚记 20:1-9逃城在进迦南后的实际设立,并列出六座城名。
申命记 19:1-13再申逃城之例,并以砍树时斧头脱落为误杀例子。
出埃及记 21:12-14故杀与误杀的分别最早在约书中出现。
创世记 9:6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。
申命记 17:6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治死,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。
希伯来书 6:18-20信徒逃往避难所,抓住摆在前头的指望,耶稣已作了永远的大祭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