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纳法 · 1 课
一课走完:神的物归神
马可12章是一连串辩论:凶恶园户的比喻、纳税、复活、最大诫命、大卫的子孙,最后是寡妇的两个小钱。常见读法把它们当成耶稣逐一驳倒对手的“辩论集”。但马可在一开头用比喻定下主题——园户拒绝把果子交给主人——结尾又用寡妇的奉献收束,中间“神的物当归给神”正在全章中心。马可版的文士问答与马太不同:马太说文士是来「试探」(太22:35),马可却记这位文士真心赞同,耶稣说「你离神的国不远了」(12:34);马可还把文士的罪与寡妇的奉献紧紧相邻(马太把寡妇奉献整个省略)。这让“谁把属神的归给神”成为一组清楚的人物对照。
能说出12:17“神的物当归给神”怎样连起比喻(可 12:2)、最大诫命(可 12:30)和寡妇奉献(可 12:44);能比较文士(可 12:38-40)和穷寡妇(可 12:41-44)两组人物。
被这个问题触动:我有没有像园户一样,把神交托给我的当成“产业就归我们了”?我给神的,是有余的,还是一切?
本周列出三样你心里认为“这是我的”的东西(时间、钱、某个关系或才干),每样写一句“这是神的,我要怎样归给他”,并实际做其中一件,下次分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