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纳法 · 1 课
一课走完:尽诸般的义
马太3章常被分成两个题目:施洗约翰的严厉讲道,和耶稣受洗的三一神显现。但把它们连起来的关键在3:14-15:那些该悔改的人不肯低头,不需要悔改的那位却来受悔改的洗。约翰的讲道设定了标准(结出果子、斧子在树根上),耶稣受洗显出神要怎样成全“义”——不是人靠祖宗自保,而是神的儿子与罪人认同。这也回答了很多人读到这里的疑问:耶稣为什么要受洗?
能指出约翰对众人和对法利赛人、撒都该人的不同回应,说明太 3:9「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」的问题所在;能解释太 3:14-15约翰与耶稣的对话,以及太 3:16-17父、子、灵同时出现的意义。
被这个对照触动:我是不是也有自己的“亚伯拉罕祖宗”(背景、资历、服事)让我不必悔改?而无罪的耶稣却愿意站到我这边。
本周找一件自己一直在找理由辩护的事,写下一句“承认”(参太 3:6),向神说出来,并想一个与悔改“相称”的具体果子去做。下次分享(可只分享果子,不必分享细节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