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纳法 · 1 课
一课走完:持定我义
一课走完 27 章。本章是约伯对朋友们的最后回应:前半章(27:2-12)是他在神面前起誓持守纯正,后半章(27:13-23)讲恶人的结局。钥匙是 27:2 与 27:6 的张力——既控诉神“夺去我的理”,又指着神起誓;其次是后半章归属之争,放 C 级并列。按约伯记写法,他的控诉不断章引用,对照 1-2 章与 42:7 来衡量。
能说出约伯在 伯 27:2-6 起誓的内容;能列出 伯 27:13-23 恶人所失去的几样东西;能说明这段话为什么有归属与解读上的难处。
从“为了息事宁人承认没做的事”或“以为神不公就不必再求告神”,转向在不明白中仍在神面前诚实,把神当作最终的审判者。
本周若在人际冲突里被冤枉,先在神面前把事实写清楚,不虚认也不报复;读一遍 伯 27:10「他岂以全能者为乐,随时求告神呢?」,问自己是否仍随时求告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