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纳法 · 1 课
一课走完:错判的劝勉
一课走完 22 章。这是以利法最后一次发言,也是朋友们从暗示走到公开罗列罪状的一步。钥匙是 22:5-9 的指控与 1:1、1:8 神的评价对照;其次是 22:21-30 听起来很属灵的呼召,要问:真理放在错的前提上,还算不算对。以利法的话只作观察与 C 级并列,不当定论引用(42:7)。
能说出以利法指控约伯的具体罪状;能指出他对“神在高天”的推论;能复述 伯 22:21-30 的劝勉条件与应许;能用 1:8、42:7 衡量他的发言。
从“有人受苦就先找他的罪”,转向谨慎、谦卑地陪伴受苦者,不拿正确的教义句子去压人。
本周遇到有人讲自己的难处,先听完、不下判断;读 伯 22:21 时自问:我想认识神,是为了平安福气,还是为了神自己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