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纳法 · 1 课
一课走完:凭着应许
3章引经密集(创世记、申命记、哈巴谷书、利未记),论证层层叠进,小组常在“咒诅”“中保”“四百三十年”里迷路,或以为保罗在贬低律法。其实贯穿全章的是一个时间与次序的问题:应许在先、律法在后;应许靠神信实、律法靠人遵行;律法有期限(“直到”那子孙来),应许直到永远。抓住“应许”这条线,就能看懂保罗为什么从加拉太人自己的属灵经历(受圣灵)一路讲到亚伯拉罕、讲到十字架、再讲到“你们都成为一了”——这些都是同一个应许的实现。
能找出3:14、16-18、21-22、29的「应许」,说明应许与律法在次序(先后)、根据(神的信实/人的遵行)与期限上的三点对照,并解释“训蒙的师傅”的角色。
被这个问题搅动:我是不是虽然靠恩典开始信主,现在却暗暗靠自己的属灵表现来确认神还接纳我?
本周每天早上读加 3:29,写下一件自己想用“表现”换取神接纳的事,并在旁边写:“我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