‹ 加拉太书
加拉太书 3 章 · 查经

归纳法 · 1 课

加拉太书 3 章

一课走完:凭着应许

整章主旨加拉太书3章的驱动词是「应许」。保罗先问加拉太人:你们受圣灵,是因行律法,还是因「听信福音」(3:2)?然后回到亚伯拉罕——他「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」(3:6),神早已应许「万国都必因你得福」(3:8)。律法不能叫人得福,反带来咒诅,基督却「为我们受〔原文作成〕了咒诅」,使我们「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」(3:14)。律法晚了四百三十年,不能「叫应许归于虚空」(3:17),神是「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」(3:18);律法只是「训蒙的师傅」(3:24)。结论:凡属基督的,「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」(3:29)。神的家不是按守律法的成绩入籍,而是按神先说出口的应许。

3章引经密集(创世记、申命记、哈巴谷书、利未记),论证层层叠进,小组常在“咒诅”“中保”“四百三十年”里迷路,或以为保罗在贬低律法。其实贯穿全章的是一个时间与次序的问题:应许在先、律法在后;应许靠神信实、律法靠人遵行;律法有期限(“直到”那子孙来),应许直到永远。抓住“应许”这条线,就能看懂保罗为什么从加拉太人自己的属灵经历(受圣灵)一路讲到亚伯拉罕、讲到十字架、再讲到“你们都成为一了”——这些都是同一个应许的实现。

加 3:1-5诉诸经历:你们受圣灵是因行律法,还是听信福音?靠圣灵入门,岂能靠肉身成全
加 3:6-14亚伯拉罕因信称义;律法的咒诅与基督受咒诅亚伯拉罕的福临到外邦人,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
加 3:15-22应许在先、律法在后律法不能叫应许归于虚空
加 3:23-29训蒙的师傅;在基督里成为一照着应许承受产业
第 1 课 · 加拉太书 3:1-29

凭着应许

主旨句

加拉太书3章的驱动词是「应许」。保罗先问加拉太人:你们受圣灵,是因行律法,还是因「听信福音」(加 3:2)?然后回到亚伯拉罕——他「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」(加 3:6),神早已应许「万国都必因你得福」(加 3:8)。律法不能叫人得福,反带来咒诅,基督却「为我们受〔原文作成〕了咒诅」,使我们「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」(加 3:14)。律法晚了四百三十年,不能「叫应许归于虚空」(加 3:17),神是「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」(加 3:18);律法只是「训蒙的师傅」(加 3:24)。结论:凡属基督的,「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」(加 3:29)。神的家不是按守律法的成绩入籍,而是按神先说出口的应许。

三层目标

知道

能找出3:14、16-18、21-22、29的「应许」,说明应许与律法在次序(先后)、根据(神的信实/人的遵行)与期限上的三点对照,并解释“训蒙的师傅”的角色。

感受

被这个问题搅动:我是不是虽然靠恩典开始信主,现在却暗暗靠自己的属灵表现来确认神还接纳我?

去做

本周每天早上读加 3:29,写下一件自己想用“表现”换取神接纳的事,并在旁边写:“我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。”

结构

加 3:1-5无知的加拉太人,基督钉十字架已活画在眼前;受圣灵、行异能是因行律法还是听信福音?靠圣灵入门,岂能靠肉身成全?先用他们自己的经历作证。
加 3:6-14亚伯拉罕信神就算为义;以信为本的人是他的子孙,与他一同得福;以行律法为本的在咒诅之下;义人因信得生;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,使亚伯拉罕的福临到外邦人。用圣经证明:福从信而来,基督担当了律法的咒诅。
加 3:15-22人的文约立定不能废弃;应许是向亚伯拉罕和他那一个子孙——基督——说的;四百三十年后的律法不能废掉应许;律法为过犯添上,等候那子孙来到;律法不与应许反对,圣经把众人圈在罪里,使应许因信归给信的人。回答预期的质疑:那律法有什么用?
加 3:23-29信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下,律法是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;如今不在师傅手下,因信基督都是神的儿子,披戴基督,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、为奴自主、男女,都成为一,是亚伯拉罕的后裔、照应许承受产业。收在身份:在基督里的人就是应许的承受者。

流程

观察

带领提示主线:先让大家圈出“应许”(加 3:14-29共七处),再看应许与律法的先后次序(加 3:17“四百三十年”)和律法的期限(“等候”“直到”)。加 3:20中保只定位不展开。时间紧可跳过第7题。
观察1加 3:1-5保罗问了加拉太人几个问题?反复出现的对照是哪两个词组?
预期约六个问题:谁迷惑了你们?受圣灵是「因行律法呢?是因听信福音呢?」靠圣灵入门,「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?」「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吗?」赐圣灵、行异能是因行律法还是听信福音?对照:「行律法」/「听信福音」(加 3:2、加 3:5两次),以及「圣灵」/「肉身」。依据 · 加拉太书 3:1-5
观察2把加 3:14、加 3:16、加 3:17、加 3:18、加 3:21、加 3:22、加 3:29里的「应许」都圈出来。每一次和什么放在一起说?
预期加 3:14「所应许的圣灵」;加 3:16「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」;加 3:17律法不能「叫应许归于虚空」;加 3:18产业「本乎应许」;加 3:21律法不与「神的应许」反对;加 3:22「所应许的福」因信归给信的人;加 3:29「照着应许承受产业」。依据 · 加拉太书 3:14-29
观察3加 3:6-9保罗怎样用亚伯拉罕论证?谁才是“亚伯拉罕的子孙”?
预期「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」;「那以信为本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」;圣经预先传福音给亚伯拉罕:「万国都必因你得福」;「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」。依据 · 加拉太书 3:6-9
观察4加 3:10-13引了哪几句经文?“福”与“咒诅”在这里怎样对照?基督做了什么?
预期引「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」(参申27:26)、「义人必因信得生」(参哈2:4)、「行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」(参利18:5)、「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」(参申21:23)。以行律法为本的在咒诅下;「基督既为我们受〔原文作成〕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」。依据 · 加拉太书 3:10-13
观察5加 3:15-18里,律法和应许在“时间”上是什么关系?保罗用了人间的什么事来比喻?
预期比喻:「人的文约,若已经立定了,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」。应许在先,律法是「四百三十年以后」才有的,不能把先立的约废掉;神是「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」。依据 · 加拉太书 3:15-18
观察6加 3:19-25保罗怎样回答“律法是为什么有的”?找出表示“期限”的词。
预期「原是为过犯添上的」,「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」;「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」;律法是「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」;「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」。期限词:“等候……来到”“直圈到”“既然来到……从此”。依据 · 加拉太书 3:19-25
观察7加 3:21保罗怎样回答“律法与应许反对吗”?加 3:22说圣经做了什么?
预期「断乎不是!」若有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义就本乎律法了;「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,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,归给那信的人」。依据 · 加拉太书 3:21-22
观察8加 3:26-29列出了哪些关于信徒身份的描述?加 3:28打破了哪三组区分?
预期「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」;「受洗归入基督的,都是披戴基督了」;「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」;「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」。三组:「犹太人、希利尼人」「自主的、为奴的」「或男或女」。依据 · 加拉太书 3:26-29

解释

带领提示第一题是钥题:律法与应许的关系(A);第二题律法的咒诅与基督受咒诅(B);第三题加 3:20“中保”(C),列出不定案,别陷进去。
解释1保罗说律法带来咒诅、不能叫人得生,那么律法是坏的吗?应许和律法到底是什么关系?
预期律法不是坏的,也不与神的应许反对(加 3:21「断乎不是!」)(A)。应许在先、靠神的信实成就;律法后来加上,靠人遵行,却不能赐生命(A)。律法的作用是暴露并约束过犯、把众人“圈在罪里”,看守到基督来(A)。它有期限:“直到”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;基督来了,信徒就不再在“师傅”手下(A)。所以保罗不是在否定旧约,而是在按旧约自己的次序读旧约:亚伯拉罕的应许是主轴,西奈律法是途中的一段。依据 · 加拉太书 3:15-25; 罗马书 10:4
解释2加 3:10-13:为什么「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」?基督怎样「为我们受〔原文作成〕了咒诅」?
预期确定的:律法要求「常照……一切之事去行」,人做不到,就落在律法宣告的咒诅下;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担当了这咒诅,使亚伯拉罕的福与所应许的圣灵因信临到外邦人(A)。加 3:10的推论中隐含一个前提——“没有人能完全遵行”——这是主流读法,与2:16、加 3:22一致(B)。另有读法认为咒诅主要指以色列整体违约、被掳的处境(群体性),基督担当了这历史性的咒诅(B)。两者可以并存:个人的罪与以色列的历史同在咒诅下。“挂在木头上”在申命记原指处死后示众的尸体,保罗用来说明十字架之死在律法眼中是被咒诅的死(A)。依据 · 加拉太书 3:10-14; 申命记 27:26; 申命记 21:23
解释3加 3:19-20「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」「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;神却是一位」是什么意思?
预期确定的:保罗用这两节说明律法在颁布方式上次于应许——应许是神直接对亚伯拉罕说的,律法是经过中介传下来的(A);「天使」参与颁布律法是犹太传统,新约也提到(参徒7:53)(A)。加 3:20号称新约最难解的经文之一,解释有数百种,不定案(C):①中保代表双方,意味着律法是有条件的双边约,应许却是神一方单独立定的;②中保(摩西)代表众人(众天使或以色列众人),而神是一位,直接说话;③“神却是一位”呼应示玛(申6:4),暗示应许要把犹太人和外邦人合为一家(连到加 3:28“成为一”)。小组只需抓住“应许高于律法”的方向,不必定案。依据 · 加拉太书 3:19-20; 使徒行传 7:53

神学综合

带领提示收拢:“应许”是全章的轴——从受圣灵到成为一,都是神信守应许。好的回答会把加 3:6和加 3:29首尾连起来。
神学1把「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」(加 3:6)、「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」(加 3:14)、「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」(加 3:18)和「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」(加 3:28)连起来:为什么神要用“应许”而不是“律法”来建立他的家?这对“谁属于神的家”意味着什么?
预期(开放,引导方向):应许的根据在说话的神,不在接受的人;律法的根据在遵行的人,人做不到就只剩咒诅。神用应许建立他的家,家的根基就不会因人的失败而动摇,家门也不会只向某个民族、阶层、性别开。基督是那“一个子孙”,他担当咒诅,让所有属他的人都进入同一个应许。所以受圣灵的经历(加 3:2)、亚伯拉罕的故事(加 3:6)、十字架(加 3:13)和教会的合一(加 3:28)是同一件事的不同面:神信守他的应许。依据 · 加拉太书 3:1-29

应用

应用1加 3:3问「你们既靠圣灵入门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?」你信主以后,有哪些“表现”(读经打卡、服事量、不犯某个罪)不知不觉成了你确认“神还接纳我”的依据?加 3:29怎样改变你面对失败的那一刻?
预期(示例)我这几个月灵修常中断,每次断了就不敢祷告,觉得要先补够才有资格来。加 3:29说我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,不是按打卡成绩。这周灵修中断的那天,我想照样开口祷告,从“神应许了”开始,而不是从“我做到了”开始。

平行经文

创世记 15:6「亚伯兰信耶和华,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」——加 3:6所引。
创世记 12:3「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」——加 3:8“万国都必因你得福”的出处。
哈巴谷书 2:4「惟义人因信得生」——加 3:11所引。
利未记 18:5「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」——加 3:12所引。
申命记 21:23「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」——加 3:13所引。
申命记 27:26「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,必受咒诅」——加 3:10所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