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纳法 · 1 课
一课走完:也不过是人
一课走完 28 章。本章是 26-28 章论推罗一组的收尾,由四段神谕组成:对君王的起诉与判决(28:1-10)、为推罗王作的哀歌(28:11-19)、论西顿(28:20-23)、转向以色列的复兴应许(28:24-26)。主线是 28:2 与 28:9 的对撞——「我是神」对「也不过是人」;神先承认他的智慧财富都是真的,再指出两个「靠自己」才是罪根。28:11-19 用伊甸、圣山、受膏基路伯、宝石等语言,历代有“只指推罗王/亚当式原型/指撒但/借用近东神话讥刺”几种读法,本课按 C 级并列不定案,不用它建立撒但来历的教义。结尾的「安然居住」是列国神谕(25-32 章)第一次露出的结局:审判列国是为神的百姓能安稳过日子。
能分出本章四段神谕(结 28:1-10、11-19、20-23、24-26)及各自的文体;能指出 28:2 与 结 28:9 的对照句;能列出 28:12-17 描写的荣美与 结 28:16-18 列出的罪;能说出“认识我是耶和华”这句公式在本章出现的位置与作用。
让「也不过是人」这句话先落在我们自己身上:受造的荣美一旦被当成自己的神性,离摔倒就不远了;同时听见审判之后神竟然应许他的百姓安然居住。
本周各人写下一处自己最不肯承认“我不过是人”的地方(能力、判断、掌控欲),在小组中说出一项,并约定一个可以让别人提醒你的具体场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