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纳法 · 1 课
一课走完:为一双鞋
一课走完 2 章,全书的转折。结构:摩押(2:1-3,连死人骸骨也不放过)、犹大(2:4-5,罪状性质转为弃绝律法)、以色列(2:6-16,篇幅是前七段的数倍,公式被撑开)。带的时候扣住两点:以色列的罪条条对得上摩西律法(出埃及记 22:21-27、申命记 24:14-17、利未记 18 章、民数记 6 章),而且发生在坛旁与庙里;2:9-11 的救恩史回顾是立约诉讼的标准格式(比照弥迦书 6:3-5),恩典越具体,罪越重(3:2、路加福音 12:48)。2:7「父子同一个女子」的所指与 2:13 压/被压的译法按 C 级并列不定案,点到即止。应用要具体到日常交易与“愿不愿意听不中听的话”,不要滑成骂富人或“我们都不完美”。
能说出本章三段神谕的对象与各自罪状;能指出以色列的罪状条条对应摩西律法(出埃及记 22:26-27、利未记 18 章、民数记 6 章);能说明 摩 2:9-11 的恩典回顾在控诉里的作用。
让“为一双鞋卖了穷人”刺进来:伤害人的往往不是滔天大恶,而是为一点点利益就把人推开;也要听见被堵住嘴的先知——我们是否也只想听好话。
本周指认一件自己“为一点小利益让别人吃亏”的事,把它改回来(退还、补上、道歉);并在小组里给那个常说不中听真话的人留一段时间,认真听完不打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