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纳法 · 1 课
一课走完:恩典不加轭
徒15章是全书的中轴,也是教会历史上第一次“教义会议”。它常被读成教会开会的程序范本,重点却在内容:外邦人不必先成为犹太人才能得救。这正是加拉太书争论的同一问题(加2章),可以互相对照。这章还有两个容易被跳过的层次:一是15:20、29的四项禁戒——既然不靠律法得救,为什么还要禁戒?这是救恩与相交的区分;二是章末保罗和巴拿巴的分手,提醒我们:教义上合一的人,在事工判断上也可能分开,而神仍然使用双方。
能说明徒 15:1的“若不……不能得救”与徒 15:11“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”的对立;能分辨会议结论中“救恩的条件”(不加轭)与“相交的体恤”(四项禁戒)的不同;能把本章与加拉太书2章对照。
被这个问题搅动:我心里有没有暗暗给福音加上“若不……就不算真基督徒”的条件——加在别人身上,或加在自己身上?
本周写下一条你曾经用来衡量别人“够不够属灵”的外在标准,拿到神面前省察它是救恩的条件还是个人习惯;并为一位和你背景很不同的肢体做一件体恤他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