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矩一句话:凡是组员当场能翻圣经核对的话,带领者必须能当场把证据摆出来。 这不是学术洁癖。带领者是当众说这些话的——说错了当场被翻出来,损失的不只是那一个数字, 是组员对整份材料、以及对「这个人说的话可不可信」的判断。
| 类型 | 长什么样 | 需要的证据 |
|---|---|---|
| ① 计数 | 「出现六次」「一共三处」「零次」 | 列出全部出处,一处不落 |
| ② 独特性 | 「唯一一次」「从不」「第一次出现」 | 说明检索范围(本章/本卷/全本圣经),并给出关键出处 |
| ③ 原文 | 「原文这个词是⋯⋯」 | 词形 + 本处出处 + 至少一处别的用例 |
| ④ 背景 | 「当时的习俗是⋯⋯」 | 来源,并标注可靠度(考古/文献/推测) |
| ⑤ 推算 | 年龄、年数、时序 | 标明是推算,给区间和推算依据,不给单一数字 |
写进材料时,每条断言都要能归到这三类之一:
| 标签 | 意思 | 现场能怎么说 |
|---|---|---|
| 经文明说 | 经文直接写了 | 「经文说⋯⋯」 |
| 已核 | 经文里数得出、查得到,但要自己去数 | 「我数过,在这六处:⋯⋯」 |
| 推算 | 由其他经文推出来的,有不确定性 | 「这是推算,区间大约是⋯⋯,经文没有直接说」 |
绝不可以把「推算」说成「经文明说」。 这是本项目里最容易犯、后果也最坏的错。
写完讲义之后,从头扫一遍,把所有数字和「唯一/从不/原文」圈出来,逐条问:
1. 这个数字,我自己数过吗? 2. 我能把出处一条条列出来吗? 3. 列出来之后,数目对得上吗? 4. 如果组员当场翻圣经,会不会打脸?
第 3 步最关键:很多错不是记错,是列的时候才发现数不对。 所以规矩是「必须列出来」,不是「必须记清楚」——列的动作本身就是核查。
结构化数据里用 factChecks 字段(见 schema/lesson.schema.json):
"factChecks": [
{
"claim": "底拿的名字在本章出现六次",
"type": "计数",
"evidence": ["34:1", "34:3", "34:5", "34:13", "34:25", "34:26"],
"confidence": "已核"
},
{
"claim": "底拿的年龄",
"type": "推算",
"evidence": ["30:21-25 生序", "31:41 二十年", "37:2 约瑟十七岁"],
"confidence": "推算",
"note": "区间约 9–17 岁,跨度很大。不要在小组里报单一数字。"
}
]
Markdown 讲义里,直接把出处写在括号里:
预期:零句。她的名字出现六次(34:1、3、5、13、25、26),她的声音出现零次。
不要写「出现六次」而不给出处。 给了出处,带领者才有东西可指;没给,他只能说「书上是这么写的」。
组员说「我数了是五次啊」——
docs/01 的「说我不知道是加分」同理)。docs/00 的第一条说:凡不能从经文指出来的,只能标为「我的看法」,不可用「圣经说」包装。
本章是那条原则在事实层面的延伸。一个数字、一个原文词义、一个背景说法, 如果不能指出来源,它就和「我的看法」是同一等级的东西——只是它听起来比「我的看法」权威得多, 所以更危险。
从 2026-09 起,各课网页里凡是写成出处的地方——约 6:35、创 34:1–35:15、 本章内直接写 6:26——都是可以点的。点一下,页面底部弹出和合本(简体)原文, 右上角「在圣经里打开 ›」进整章。
这不是装饰,是把 docs/08 的规矩落到操作上:
凡是组员当场能翻圣经核对的话,带领者必须能当场把证据摆出来。
以前「摆出来」靠带领者翻圣经,现在证据就在那句话上,一根手指的距离。 组员说「我数了是五次」,当场点开六个出处一个个看,比争论快。
cuv-simp,已核对:66 卷、31,100 节,无空节,创世记 1533 节、约翰福音 878 节等与通行数字一致。 已知一处差异:约 7:53「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」在这一版里并入 8:1 开头,文字没丢, 只是节号不同。引用约 7:53 时要留意。
按 docs/08 的规矩办:以圣经为准,然后告诉我改。
并排版(scripts/build-split.py)更进一步:左栏就是和合本,点出处那一栏直接翻过去, 组长版和组员版在右边并排,备课时一眼能看见「组员会看到什么、看不到什么」。
要重抓或补数据:python3 scripts/fetch-cuv.py(不加参数抓全本,可跟卷代号只抓某几卷)。 重新生成全本页:python3 scripts/build-bible.py。
web/圣经.html(scripts/build-bible.py 生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