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纳法 · 1 课
一课走完:污衣换华服
一课走完 3 章。第四个夜间异象,场景是法庭不是圣殿:控告与责备(3:1-2)、换衣与戴冠(3:3-5)、诰诫与预兆(3:6-10)。要点在次序——先洁净(3:4 白白的),后条件(3:7 职分的常规)。大祭司是代表,所以这一幕关乎整个群体的敬拜能否重新立住(对照哈该书 2:13-14)。「苗裔」“有七眼的石头”“一日之间除掉罪孽”按“当代 / 被掳归回 / 基督 / 末世”四层并列,C 级不定案;七眼由本书 4:10 自己解释,可稳妥引用。
能说出本章的场景是法庭而不是圣殿;能分出三段:控告与责备(亚 3:1-2)、换衣与戴冠(亚 3:3-5)、诰诫与预兆(亚 3:6-10);能指出洁净在前、职责在后的次序。
让“污秽的衣服”先被看见——归回的群体带着被掳的污名与实际的罪;再让“我使你脱离罪孽”这句话落在群体身上,不急着自我辩解。
本周小组处理一件长期被控告、也确实有亏欠的事:先按 亚 3:4 领受赦免,再按 亚 3:7 排出“遵行我的道”的一个具体动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