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纳法 · 1 课
一课走完:火要常烧
一章一课。和合本 6:1-7 在希伯来原文属 5 章末,连着赎愆祭;6:8 起是“给祭司的条例”。钥匙两处:6:2 把欺压邻舍称为「干犯耶和华」,且先归还后献祭(6:5-6);6:13「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,不可熄灭」。带查者别在灰烬、衣服、瓦器细节上耗时,抓住“先向人补偿”与“持续的敬拜”两条线。
能说出 6:2-3 的几种罪行和 利 6:5-6 归还与献祭的次序;能指出 6:9、12、13 三次讲火不可熄灭;能说明“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”的意思。
从“对人的小亏欠跟信仰无关”转向“亏负人就是干犯神”的敬畏,并渴望心里的火常烧着。
本周找一位你亏欠过的人(钱、物、名誉或承诺),先去补偿,再来敬拜;并为自己定一个每天早晨“添柴”的固定灵修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