归纳法 · 1 课
一课走完:血里有生命
一章一课。利 17 是圣洁法典(17-26 章)的门槛,读者常只抓住“不可吃血”当饮食条例。本章的钥匙在 17:11:禁血的理由不是卫生,而是生命属神、血被神赐为赎罪。带查者要把两段连起来:献祭只能到会幕门口(敬拜归一、拒绝鬼魔),吃肉要放血掩土(尊重生命)。17:11 A 级地指向希伯来书 9:22 与基督的血;至于新约信徒今天是否仍须禁血(徒 15:20),各传统看法不同,C 级并列。
能说出 17:3-9 献祭必须带到会幕门口的理由(利 17:5、7);能复述 利 17:11 禁血与赎罪的双重理由;能指出本章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寄居的外人。
对“生命属神”生出敬畏,对基督为我流血赎罪生出感恩,而不是把血的条例看作古怪的禁忌。
本周在一次领圣餐或饭前祷告时,刻意为“基督的血为我赎罪”具体感谢一次,并留意自己在哪件事上把“敬拜”分散给了别的依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