‹ 约拿书
约拿书 3 章 · 查经

归纳法 · 1 课

约拿书 3 章

一课走完:尼尼微回头

整章主旨「耶和华的话二次临到约拿」——同样的差遣,第二次给同一个人。这次他去了。他只走了一日的路程,只讲了一句话:「再等四十日,尼尼微必倾覆了!」结果全城翻转:「尼尼微人信服神,便宣告禁食,从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」,连王都「下了宝座,脱下朝服,披上麻布,坐在灰中」,下令人与牲畜都披麻、切切求告神,「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,丢弃手中的强暴」,并且说「或者神转意后悔,不发烈怒,使我们不至灭亡,也未可知」。他们不敢保证神会怎样做,却照样回头。结局是:「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,见他们离开恶道,他就后悔,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。」

一课走完 10 节。本章是全卷的高峰,也是第 4 章冲突的引信。三个观察重点:一是「二次临到」——神对失败的仆人不是换人而是再给一次话;二是尼尼微的悔改写得极彻底(信服、禁食、披麻、从最大的到至小的、王下宝座、离开恶道、丢弃强暴),叙事者不惜笔墨,正是要让第 4 章约拿的发怒显得刺眼;三是 3:9 那句「也未可知」——真悔改不以“神一定会赦免”为条件。要处理的难题有两处:约拿所传的是一句无条件的宣告,四十日后却没有倾覆(预言与条件的关系),以及 3:10 说神「后悔」——这两处按 B/C 级并列,不定案,也不要用“神其实心里早有打算”把经文的张力抹平。

拿 3:1-4二次差遣同样的话再来一次,这次他去了
拿 3:5-9全城回头从最大的到至小的,王下宝座
拿 3:10神不降所说的灾神察看行为,见他们离开恶道
第 1 课 · 约拿书 3:1-10

尼尼微回头

主旨句

「耶和华的话二次临到约拿」——同样的差遣,第二次给同一个人。这次他去了。他只走了一日的路程,只讲了一句话:「再等四十日,尼尼微必倾覆了!」结果全城翻转:「尼尼微人信服神,便宣告禁食,从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」,连王都「下了宝座,脱下朝服,披上麻布,坐在灰中」,下令人与牲畜都披麻、切切求告神,「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,丢弃手中的强暴」,并且说「或者神转意后悔,不发烈怒,使我们不至灭亡,也未可知」。他们不敢保证神会怎样做,却照样回头。结局是:「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,见他们离开恶道,他就后悔,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。」

三层目标

知道

能指出 3:1-2 与 1:1-2 的异同,说出“二次临到”的意义;能列出尼尼微悔改的六七个具体动作,并指出它涉及的范围(从最大的到至小的、连牲畜);能说出 3:9「也未可知」对悔改动机的意义;能说清 拿 3:10“神就后悔”所引出的两个难题(条件性预言、神的不变)。

感受

两面同时扎人:神对逃跑过的仆人再说一次话;而那座“最不可能”的城,比神的百姓更快回头。

去做

本周做两件事:为一个自己认定“没救了”的人或群体祷告一次;并在自己身上指认一样“手中的强暴”,实际丢弃它(一笔不义的得利、一种伤人的说话方式、一个占人便宜的习惯)。

结构

拿 3:1-2耶和华的话二次临到约拿: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,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话。与 1:1-2 几乎逐字相同,只有一处关键差别:这次说「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话」。神没有换人,也没有降低要求;对失败的仆人,他的做法是再说一次。
拿 3:3-4约拿照耶和华的话起来往尼尼微去;这城极大,有三日的路程;他进城走了一日,宣告说:再等四十日,尼尼微必倾覆了。1:3「却起来,逃往他施」对 拿 3:3「便照耶和华的话起来」,一个字之差。他只走了三分之一的路,讲了一句最短的信息,没有安慰、没有出路、也没有提耶和华的名字——却引发全卷最大的翻转。
拿 3:5尼尼微人信服神,宣告禁食,从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。反应先发生在民间,然后才传到王那里(拿 3:6)。「从最大的到至小的」是全书最宽的一句话:没有人置身事外,与第 4 章只有一个人不肯回转形成对照。
拿 3:6-9王下了宝座,脱下朝服,披上麻布,坐在灰中;下令通城人与牲畜都禁食披麻,人要切切求告神,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,丢弃手中的强暴;或者神转意后悔,也未可知。四个动作把王权一层层脱下来:下宝座、脱朝服、披麻布、坐灰中。诏书的重点不在仪式而在 拿 3:8 的「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,丢弃手中的强暴」——亚述最出名的正是强暴。拿 3:9「也未可知」表明他们不是在做交易。
拿 3:10神察看他们的行为,见他们离开恶道,他就后悔,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。神看的是「行为」,不是麻布。「后悔」一词在旧约中描述神回应人的转向而改变了原定的作为(参出埃及记 32:14、耶利米书 18:7-10)。这一节是第 4 章冲突的引信:约拿最怕的事发生了。

流程

观察

带领提示一题对照两次差遣;二题看约拿这次的顺服有多“刚好够”;三题看信息本身;四、五题数尼尼微的动作与范围;六题看王的四个动作与诏书重点;七题看「也未可知」;八题看 拿 3:10 神看的是什么。观察阶段不要提前评判约拿,也不要急着解决“神后悔”的难题。
观察1把 拿 3:1-2 和 1:1-2 逐句对照:哪些地方一样?哪一处不一样?“二次临到”这个说法本身说明了什么?
预期几乎一样:都是「耶和华的话」临到约拿,都是「你起来!往尼尼微大城去」。差别在后半句——1:2 是「向其中的居民呼喊,因为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」,拿 3:2 是「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话」。神没有换一个更听话的先知,也没有把任务改小;他第二次对同一个人说同一件事。「二次临到」这四个字,是给每个搞砸过的人的依据 · 约拿书 1:1-2; 约拿书 3:1-2
观察2拿 3:3 约拿这次怎么做?和 1:3 用的是同一个动词吗?拿 3:3-4 里城有多大、他走了多远?
预期1:3 是「约拿却起来,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」,拿 3:3 是「约拿便照耶和华的话起来,往尼尼微去」——同样是“起来”,一个“却”,一个“便照”。城「是极大的城,有三日的路程」,他只「进城走了一日」就开口了。顺服是真的顺服,但只走了三分之一;叙事者没有评论,只是如实记下依据 · 约拿书 1:3; 约拿书 3:3-4
观察3拿 3:4 约拿传的信息一共几个字?里面有没有提到耶和华的名字?有没有给悔改的出路或条件?
预期「再等四十日,尼尼微必倾覆了!」——一句话,一个期限,一个结局。没有提神的名字,没有说“你们若悔改就……”,没有呼召,也没有安慰。这是圣经里最短、最不带盼望的讲道,却带来最大的果效;这一点本身值得记下,第 4 章会解释他为什么讲得这么省依据 · 约拿书 3:4
观察4拿 3:5 尼尼微人做了哪三件事?“从最大的到至小的”这句话说明范围有多广?他们信的是谁?
预期「尼尼微人信服神,便宣告禁食,从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」——信服、禁食、穿麻衣。「从最大的到至小的」表示没有人例外,上至权贵下至平民。注意他们「信服神」——虽然约拿那句话里根本没提神的名字。还要注意顺序:反应先在民间发生,然后才传到王的耳中(拿 3:6)依据 · 约拿书 3:5
观察5拿 3:6 王做了哪四个动作?按顺序排出来,这四个动作各自脱掉的是什么?
预期「他就下了宝座,脱下朝服,披上麻布,坐在灰中」——下宝座(放下权位)、脱朝服(放下身份体面)、披麻布(认哀痛)、坐在灰中(降到最低处)。一个亚述王在自己的都城里当众这样做,是把整个王权摆在一位外国先知所传的神面前依据 · 约拿书 3:6
观察6拿 3:7-8 王的诏令要求哪些人和什么做什么?其中哪一句不是仪式而是实际的改变?“强暴”和亚述这个帝国有什么关系?
预期「人不可尝甚么,牲畜、牛羊不可吃草,也不可喝水。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;人要切切求告神」——连牲畜都算进去,是古代近东表达极度哀恸的做法。真正的重点是最后一句:「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,丢弃手中的强暴」——不是多披一层麻,而是手上停下来。「强暴」正是亚述的招牌,那鸿书 3:1 称尼尼微是「这流人血的城,充满谎诈和强暴」。他们要丢的,正是他们赖以立国的东西依据 · 约拿书 3:7-8; 那鸿书 3:1
观察7拿 3:9 王说的最后四个字是什么?他能不能确定神会赦免?这对他们的悔改动机说明了什么?
预期「或者神转意后悔,不发烈怒,使我们不至灭亡,也未可知。」——他不敢保证。约拿传的信息里根本没有“若悔改就得赦”的条件,所以他们的回头不是一笔稳赚的交易,而是把自己交在神手里。约珥书 2:13-14 用几乎一样的说法:「或者他转意后悔,留下余福……也未可知」。这是真悔改的样子:不因为确定有好处才回头依据 · 约拿书 3:9; 约珥书 2:13-14
观察8拿 3:10 神察看的是什么?经文特别说他看见了什么?结果是什么?
预期「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,见他们离开恶道,他就后悔,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。」神察看的是「行为」,看见的是「离开恶道」——不是麻布,不是禁食的天数,是手上真的停了。「后悔」是这里的关键词,第 4 章第一句紧接着说「这事约拿大大不悦,且甚发怒」——他最怕的事发生了依据 · 约拿书 3:10

解释

带领提示第一题讲悔改与神的怜悯,A 级;第二题处理「再等四十日,尼尼微必倾覆了」却没有倾覆——预言的条件性,B 级;第三题处理 拿 3:10“神就后悔”与撒母耳记上 15:29 的张力,以及尼尼微悔改的史料问题,C 级并列不定案。第三题最容易吃掉时间,提醒带查者看表。
解释1尼尼微是亚述的都城,是以色列最凶暴的仇敌;他们听的只是一句没头没尾的宣告,讲的人还心不甘情不愿。为什么这样也能带来真悔改?拿 3:10 说神「察看他们的行为,见他们离开恶道」——圣经衡量悔改的标准是什么?
预期第一,果效不出于讲员。信息短、传的人勉强,全城却回头——这正好印证 2:9「救恩出于耶和华」:神能用一个心不甘情不愿的仆人成就他的心意,所以谁也不能把果效记在自己账上(当然,这不是为草率事奉辩护,约拿的心态在第 4 章被神亲自追问)。第二,圣经衡量悔改看的是转向本身,不是仪式的规模:3:10 明说神看的是「行为」和「离开恶道」;约珥书 2:13 说「你们要撕裂心肠,不撕裂衣服」;施洗约翰说「你们要结出果子来,与悔改的心相称」(马太福音 3:8)。尼尼微的诏书恰好符合这个标准——禁食披麻之后落到「丢弃手中的强暴」。第三,神本来就不喜悦恶人死亡:以西结书 33:11「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,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」——这句话是本卷的神学底色。第四,耶稣亲自为这件事作结:「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,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」(马太福音 12:41)。这一切都是圣经一贯的教导,A 级。依据 · 约拿书 3:5-10; 以西结书 33:11; 约珥书 2:12-13; 撒母耳记上 16:7; 马太福音 3:8; 马太福音 12:41
解释2约拿传的是「再等四十日,尼尼微必倾覆了」——一句没有任何条件的宣告,但四十日后城没有倾覆。这是不是一个没有应验的预言?先知的审判预言该怎样读?
预期圣经自己给了读法:耶利米书 18:7-10 说得最清楚——神论到一邦一国说要拔出、拆毁、毁坏,「若是转意离开他们的恶,我就必后悔,不将我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」;反过来说要建立栽植,他们若行恶,神也会改变。也就是说,先知的审判宣告本身带着一个未说出口的“除非”,它的目的不是预报天气,而是要人回头;耶利米书 26:3 说「或者他们肯听从,各人回头离开恶道」,26:18-19 更举了弥迦预言耶路撒冷必成乱堆、希西家却因祷告而得免的先例。所以四十日没有倾覆,不是预言落空,是预言达到了目的。申命记 18:21-22 那条“看应验与否”的检验,主要针对的是假先知的妄言,不是取消这种条件性。还可以注意:约拿自己完全明白这个机制——他在 4:2 说他早知道神「有恩典、有怜悯……并且后悔不降所说的灾」,所以才逃。有人会问:那为什么神不干脆让约拿加上“若悔改就免”这句?经文没说;可能正因为不加条件,人的回头才不是交易(拿 3:9「也未可知」)。以上是从经文内部归纳的读法,属 B 级。依据 · 约拿书 3:4, 拿 3:10; 耶利米书 18:7-10; 耶利米书 26:3, 拿 26:18-19; 申命记 18:21-22; 约拿书 4:2
解释3拿 3:10「他就后悔,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」——神会“后悔”吗?这与撒母耳记上 15:29「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,也不至后悔」怎样并存?另外,亚述自己的史料里没有记载这次全城悔改,这该怎么看?
预期(一)“神后悔”的读法并列,不定案:(a)拟人法——圣经用人的说法描写神,「后悔」指神对人的转向作出相应的回应,他的性情与目的没有变,变的是人;民数记 23:19「神非人,必不致说谎」、玛拉基书 3:6「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」支持这一面,耶利米书 18:7-10 则说明这种“改变”本来就写在神一贯的原则里——不变的原则,遇上改变了的人,必然带来不同的作为。(b)真实的关系性回应——另一些人强调经文的表达要按字面的力度接受:出埃及记 32:14「于是耶和华后悔,不把所说的祸降与他的百姓」、撒母耳记上 15:11「我立扫罗为王,我后悔了」,神与人的关系是真实往来的,不是剧本照念。至于撒上 15:29 与 15:11 同章并列,恰恰提示这两面在圣经里是并存的,不必用一面消掉另一面。带查时给出两种读法,落点放在双方都同意的地方:神不会改变他的性情与信实,而他确实按人的回转施怜悯。(二)史料问题:亚述的碑铭以夸功为主,几乎不记自家的屈辱与外族神明的胜利,所以“没有记载”并不等于“没有发生”;也有人从亚述当时国势、日蚀与瘟疫的记载推测民心动荡,但这些都是推论,不能当证据用。另一方面,这次悔改显然不是永久的:一百多年后那鸿书 3:1-7 仍称尼尼微为流人血的城,并宣告它的倾覆(主前 612 年陷落)。整题 C 级,并列不定案,不要在这里耗掉半堂课。依据 · 约拿书 3:9-10; 撒母耳记上 15:11, 拿 15:29; 出埃及记 32:14; 民数记 23:19; 耶利米书 18:7-10; 玛拉基书 3:6; 那鸿书 3:1-7

神学综合

带领提示收拢到一句:神的话二次临到逃跑的先知,神的怜悯临到最凶暴的城——两件事是同一位神做的。提醒组员,本章的高光越亮,第 4 章那个坐在城外发怒的人就越扎心,别把这一课讲成大团圆。
神学1这一章里有两个“不配”的对象得着恩典:一个是逃跑过的先知(神的话二次临到他),一个是流人血的仇敌之城(神不把灾祸降与他们)。把这两者放在一起,本章怎样帮助我们认识神的怜悯与他的审判?如果神的话“二次临到”我们,我们会拿它去哪里?教会又该怎样看待自己心中那些“不可能悔改”的人和群体?
预期(开放,引导方向)第一,审判的宣告与怜悯的邀请不是两位神。「再等四十日,尼尼微必倾覆了」是真的——若他们不回头,城就完了;「他就后悔,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」也是真的。以西结书 33:11 把两面接在一起:神断不喜悦恶人死亡,惟喜悦他转离所行的道而活。彼得后书 3:9 说神「不愿有一人沉沦,乃愿人人都悔改」,罗马书 2:4 说他的恩慈是「领你悔改」——审判的期限本身就是恩典的空间。第二,神对待失败仆人的方式是“二次临到”,不是换人。保罗说他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,神怜悯他「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」(提摩太前书 1:15-16)。所以领受第二次机会的人,该把它用在神原来指的那个方向,而不是用来证明自己还行。第三,尼尼微翻转的事实,直接拆掉“这种人不可能信”的判断——耶稣说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(马太福音 12:41),意思是:连他们都听了,我们凭什么不听、凭什么替别人决定他们不会听。最后留一个悬念:全城都回头了,还有一个人没有——下一章见分晓。依据 · 约拿书 3:1, 拿 3:10; 约拿书 4:2; 以西结书 33:11; 彼得后书 3:9; 罗马书 2:4; 提摩太前书 1:15-16; 马太福音 12:41

应用

应用1拿 3:8「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,丢弃手中的强暴」:我“手中的强暴”是什么——一笔不该拿的钱、一种在家里伤人的说话方式、一个占人便宜的习惯?这一周具体怎样丢弃它(不是决心,是动作)?另外,写下一个你心里判定“不可能回头”的人或群体的名字,这一周为他祷告,并做一件对他实际的好事。
预期(示例)我手中的“强暴”是在家里用音量和冷脸压人——太太一开口讲事我就打断。这周的动作不是“我尽量改”:每次我察觉自己想打断,就闭嘴让她讲完,并在周五晚上问她这周我有没有做到,请她直说。另一件:公司报销我一直按上限凑发票,这周把上个月多报的那笔退回去。名字方面,我写的是我小舅——他把家里的钱赌光,我十年没跟他说话,也认定他这辈子就这样了。这周我为他祷告七天,并在他生日那天发一条信息,不谈钱。

平行经文

约拿书 1:1-3第一次差遣与逃跑,与 拿 3:1-3 逐句对照。
耶利米书 18:7-10神论一邦一国的话带有条件:他们若转离恶,神就不降灾。
耶利米书 26:18-19弥迦预言耶路撒冷成乱堆,希西家祷告而得免的先例。
以西结书 33:11神不喜悦恶人死亡,惟喜悦他转离所行的道而活。
约珥书 2:12-14撕裂心肠不撕裂衣服;「也未可知」与 拿 3:9 几乎同语。
出埃及记 32:14耶和华后悔不降所说的祸,与 拿 3:10 同一说法。
民数记 23:19神非人必不致说谎,也不像人后悔,与 拿 3:10 的张力。
撒母耳记上 15:11「我立扫罗为王,我后悔了」,同一动词用在神身上。
撒母耳记上 15:29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后悔,与 15:11 同章并列。
玛拉基书 3:6「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」,神性情的不变。
那鸿书 3:1-7一百多年后尼尼微仍是流人血的城,终被倾覆。
马太福音 3:8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,悔改的检验标准。
马太福音 12:41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,因他们听了就悔改。
彼得后书 3:9神不愿有一人沉沦,乃愿人人都悔改。
罗马书 2:4神的恩慈是领人悔改,审判的期限即恩典的空间。
提摩太前书 1:15-16神在罪魁身上显明忍耐,与“二次临到”同一心肠。